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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煤基)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
  姓名:陈瑞忠 电话:(0991)2867197
  邮箱:crz117@163.com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石油大学环境工程研究开发中心
  联系方式:姓名:张秀霞  电话:(0546)8397583
  电子邮件:zhxiuxia <zhxiuxia@mail.hdpu.edu.cn>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日。
  (2)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告日期:200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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