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3日)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积极采取果断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治理事故隐患,狠抓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别是为了保证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单位提前安排部署,严密防范各类事故,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至10月底,虽然受3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但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农机、铁路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道路交通3人以上的事故得到了明显遏制。
一、各类事故情况
今年1-9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1070起,死亡2676人,受伤8103人,直接经济损失5573.3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4.67%、12.67%、27.21%和7.67%。
道路交通:1-9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232起,死亡2228人,受伤8010人,直接经济损失2152.91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2.78%、12.36%、28.22%和0.62%。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区各类事故的65.33%、83.26%。
火灾事故:1-9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506起,死亡48人,受伤60人,直接经济损失1618.51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73%、182.35%、下降26.83%和7.14%。
煤矿事故:1-9月份,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70起,死亡168人;同比分别下降11.39%、上升51.35%。其中,兵团发生事故7起,死亡9人。
非煤矿山事故:1-9月份,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41起,死亡 52人;同比分别下降8.89%和1.89%。
非矿山企业事故:1-9月份,全区发生非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114起,死亡115人,受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1318.3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4.93%、9.45%、25%和上升31.24%。
铁路路外事故:1-9月份,发生铁路路外事故77起,死亡43人;同比分别下降6.1%和4.44%。
农机事故:1-9月份,发生农机事故30起,死亡22人;同比分别下降31.82%、43.59%。
民航无事故。
今年1-9月,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的有5个地州市,分别是:塔城地区下降31.29%、阿克苏地区下降11.26%、乌鲁木齐市下降8.7%、吐鲁番地区下降6.73%、和田地区下降1.9%。
另外,兵团下降16.67%,区直属企业下降10%,哈密地区持平。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有9个地州市,分别是:昌吉州上升74.32%、巴州上升49.08%、博州上升43.06%、石河子市41.18%、阿勒泰地区上升33.9%、伊犁州上升23.95%、克拉玛依市上升10.59%、喀什地区上升9.15%、克州上升1.79%。
二、重特大事故情况
从7月11日到10月27日100天左右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了3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13人死亡。7月11日,阜康神龙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3人遇难;10月4日,拜城县亚吐尔乡煤矿发生特大爆瓦斯炸事故,造成14人遇难;10月27日,乌苏市中兴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人遇难。
今年1-9月,全区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62起,死亡231人,同比分别减少28起,少死亡97人。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8起,死亡180人;同比分别减少29起,少死亡90人;同比死亡人数下降了33.33%。
煤矿企业事故6起,死亡20人;同比分别持平、减少11人;其中,兵团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
工矿商贸企业6起,死亡20人;同比分别上升了20%、17.65%。
火灾2起,死亡11人。
三、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
今年1-9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国务院给我区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77.27%。
各地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依次为:巴州103.83%、伊犁州101.37%、博州94.39%、石河子市94.12%、昌吉州88.86%、喀什地区84.34%、哈密地区78.95%、克州76%、克拉玛依市73.11%、阿勒泰地区72.48%、和田地区71.53%、阿克苏地区68.33%、吐鲁番地区60.25%、乌鲁木齐市54.72%、区直属企业和中央企业54.42%、塔城地区45.91%。
今年时间已过四分之三,超过控制指标75%的地州市有:巴州、伊犁州、博州、石河子市、昌吉州、喀什地区、哈密地区、克州。
事故指标控制比较好的有:塔城地区、区直属企业和中央企业、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地区。
四、事故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各类事故呈现三高一突出、三降一低于的特点。
三高一突出是,道路交通、煤矿、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增幅高。但三季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增长幅度呈逐月递减的趋势,从今年
5月份同比上升67.57%,到9月份上升幅度仅为2%,上升幅度逐月回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突出,全区已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但今年三季度以来,已连续发生3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死亡总人数增长达到50%以上,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三降一低是,除煤矿以外的工矿企业、铁路的路外事故和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其中,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3.59%。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增幅低于全区工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地州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缺位、不到位,该查的煤矿、超载车辆没有查到,该处罚的没有处罚,该查封的矿井没有封住,该收缴的证照没有收缴。二是安全培训工作滞后,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差、素质低是各类事故频发的直接原因。三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仍然是当前事故高发的突出原因。四是事故隐患治理进展缓慢,全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不到50%。交通事故综合预防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特别是农村道路失管、失控现象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欠帐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五、 三季度主要工作情况
三季度,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各地的安全生产特点,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
针对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自治区进一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7月18日和8月18日连续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委会全体会议,自治区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停产整顿煤矿、联合执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行为,以及三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关闭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8月8日,自治区专门召开华电集团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3”油罐爆炸事故通报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和警示企业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全区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迅速安排布署落实自治区的要求,特别是乌鲁木齐、吐鲁番、伊犁、喀什等地、州、市的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研究,亲自安排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二) 突出煤矿生产安全整治工作。
为认真吸取“7.11”神龙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自治区加大了煤矿瓦斯治理、关闭整顿和核定各类矿井生产能力工作力度。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了65处关闭的煤井、129处停产整顿矿井。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有关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区关闭整顿矿井进行联合执法督查,确保关闭矿井彻底关死、整顿矿井切实整治,消除隐患
。进一步加快17处高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建设进度,开展了各类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和通风能力审核工作,坚决遏制超能力生产煤炭现象。加大了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违法行为和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持证上岗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重大问题,从重处罚。三季度,全区各地检查煤矿900多处(包括2001年以来已关闭的矿井),查出各类隐患1200余处,并做到了责任到人,限期整治。
(三)采取果断措施,全力遏制各类事故。
按照“7.18”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全区立即全面开展了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厅局、各地州市县领导约300余人带队参加了检查,特别是产煤地州市领导都亲自布置安排,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协调解决隐患治理问题。全区590多处煤矿全部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乌鲁木齐市、昌吉州政府、吐鲁番地区等地还对2001年以来已关闭的矿井全部进行复检复查。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检查企业13000多家,查出各类事故隐患20000余处,现场整改14000余处,下达各类整改指令13000份,停产整顿企业406家。
三季度,自治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大干90天”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交警总队、自治区安监局、交通厅联合组织多个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现场会诊,先后排查7条国道、1条省道和2条旅游专线
。对我区5条国道重点危险性路段,实行了交通管制。全区各级政府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协调会65次,全区投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资金1348万元。全区4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有45家被当地政府列入督办名单,现整改完毕21家。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是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二是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伊犁州、昌吉州、吐鲁番地区、乌鲁木齐市等地州市把安全生产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验收、精神文明单位评选、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三是建立完善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红黄牌预警通报制度。公安交警部门对特大交通事故超标的伊犁州、巴州政府和5个县级市发出了红牌或黄牌预警通报。目前,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和4个县级市红牌或黄牌预警通报正在办理中。
(五)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自治区安监局、交通厅、消防局、煤管局、交警总队联合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开办安全生产专栏。在这一措施的推动下,各地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一定的提高,有的职工群众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事故隐患,为治理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六)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确保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和重要会议期间的生产安全。
为确保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全国科协年会、乌洽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环境,各地、各部门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安排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交警部门制定了多项应对方案,联合开展了集中治理无牌无证机动车行动。消防部门制定了消防保卫16个整体方案、83个专项方案。大庆活动期间,消防部门对全区140项活动现场进行了现场监护,对110处现场派驻警力,投入警力8011人次。旅游、建设、电力等部门严格安全管理,努力防范各类事故。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保证了全区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期间和重要会议时期的生产安全和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目前,我区人均GDP刚超过1000美元。从安全生产事故的波动规律看,这也正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由于安全生产投入少、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不足、安全监管装备落后,各项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科技管理水平还比较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整体不高,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领导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好基础工作,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努力促使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通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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